CSR

小森集团的反贿赂与反腐败基本政策

2016年12月26日

背景

近年来,面对层出不穷的贪腐乱象,全球各地实施了更为严格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法规。尽管小森集团一直努力通过公司章程来监督,预防违法行为,包括宣称“开展公平透明的企业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明确地将“禁止向公务员行贿”纳入员工行为规范,但是鉴于集团业务的全球发展、日趋严格的法律法规以及层出不穷的贪腐乱象,整个小森集团有必要进一步加强防范贿赂风险的措施。

声明

2011年,董事会表达了确保小森集团“以坚定立场杜绝贿赂”的决心。鉴于全球各地不断加大对贿赂的防范力度(如美国颁布《反海外腐败法》、英国颁布《反贿赂法案》、中国颁布《反商业贿赂条例》以及日本颁布《反不正当竞争法》),我们在此声明,将严格遵守小森集团经营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实施的关于反贿赂措施的法律法规,禁止收受贿赂,并将准确记录集团的一切事务。除了打击与集团有业务往来的企业的贿赂行为,我们还要求代表我们开展业务(无论全部还是部分业务)的公司以及业务合作伙伴遵守反贿赂法律法规,做到诚信经营。

条件

小森集团对其所有高管、员工、代理商和业务合作伙伴提出以下要求。

1.禁止贿赂

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给予、提供、承诺贿赂或收受贿赂。

2.制定适当的授权程序和后续确认程序

对公职人员的付款必须符合适当的授权程序和后续确认程序(审核程序)。这一规则也适用于对私营企业高管的付款。

3.理解并遵守小森集团关于反贿赂法规的政策

接受培训,充分理解并遵守反贿赂法律法规和小森集团行为准则。

4.对代理商和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尽职调查并加入反贿赂条款

只能与合法且值得信赖的代理商和业务合作伙伴开展业务;在与此类人员开展业务之前,必须进行彻底调查;并且与此类人员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包含反贿赂条款。

5.定期风险评估

小森集团旗下的所有公司都必须定期执行贿赂风险评估。

6.记录保留

必须保留相关记录,以证明切实遵守反贿赂法律法规以及小森集团行为准则。

7.定期审查和改进

必须定期根据需要审查和修订/改进防止贿赂和腐败的行为准则和控制措施。

8.及时报告

如果怀疑任何小森集团高管、员工、代理商或业务合作伙伴违反反贿赂法律法规或本政策的规定,必须及时向直接上级或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报告,以便及时采取适当措施。

定义

  • “公职人员”包括所有公职人员、政党成员、候补官员以及国有企业和政府控制企业人员(例如某国有银行的员工和高管)。
  • “代理商”指在交易中充当中介或者作为小森集团代表或中间人的人员。
  • “业务合作伙伴”指与小森集团开展业务的公司。
  • “贿赂”指为获取、维持业务或者获取不公平利益而向公务员等其他人士提供有价物,而支付所谓的疏通费(为疏通政府关系支付的费用)也构成贿赂。
  • “行为准则”是小森集团所有高管和员工都必须遵守的一套规则和概念,涉及关于防止贿赂的政策、规定、标准和指导方针,并且包括小森集团的反贿赂和反腐败基本政策。